本網訊(實習記者 唐波)1月30日,依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按照陜西省人民政府突發(fā)公共衛(wèi)生事件Ⅰ級應急響應有關要求,結合旬陽縣疫情防控工作實際,該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發(fā)布應急臨時征用工作有關事項通告。
通告明確,旬陽縣人民政府為臨時征用主體,根據該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工作需要,由縣市場監(jiān)管局牽頭組織,各鎮(zhèn)各有關單位負責征用。征用范圍包括旬陽縣境內各機關、企事業(yè)單位、個人所屬的醫(yī)療用品、交通工具、能源、賓館、房屋、停車場等疫情防控應急所需物資和場所。征用時間根據該縣疫情防控應急工作需要確定,并依法告知被征用對象,疫情防控工作結束后,征用主體在15日內返還、恢復征用物資或場所,并依法依規(guī)給予征用補償。要求被征用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按照全縣疫情防控應急臨時征用決定,按時提供相關物資或場所,對拒不接受的,可依法強制征用;對阻撓強制征用的,依照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通告要求,各機關、事業(yè)單位及個人積極配合全縣疫情防控工作,通過官方渠道了解疫情信息,不信謠、不傳謠,堅決打贏全縣疫情防控阻擊戰(zhà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