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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級機關或本機關制發(fā)的“機密”、“秘密”級文件,需要復印時,可由本機關主管領導同志或其指定的負責人審批,但要嚴格控制復印數(shù)量,并和原文件—樣進行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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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密”文件和發(fā)文部門規(guī)定不準翻印的文件,不得自行復。还ぷ髦写_需復印時,必須經(jīng)原確定密級的機關,單位或其上級機關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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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法》第十八條規(guī)定,對絕密級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必須采取以下保密措施:(1)非經(jīng)原確定密級的機關、單位或者其上級機關批準,不得復制和摘抄;(2)收發(f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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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國務院1979年8月在批轉中央保密委員會辦公室、外交部、公安部《關于在對外活動中加強保密工作的請示報告》的通知中,給國家工作人員規(guī)定了十條保密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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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級機關、單位對所產(chǎn)生的國家秘密事項,應當按照國家秘密及其密級具體范圍的規(guī)定確定密級,不能違反這個規(guī)定而任意確定為國家秘密或任意確定密級。因此,那種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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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于國家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應由確定密級的機關、單位標明密級。對“不明確事項”和“有爭議事項”依照法定程序確定的密級,由提出申請的機關、單位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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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爭議事項”是指因各有關《保密范圍》的規(guī)定不一致,而在確定是否屬于國家秘密或屬于何種密級問題上產(chǎn)生爭議的事項。在定密時遇到“有爭議事項”時,應逐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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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明確事項”是指在有關的《保密范圍》中未作明確規(guī)定而又符合《實施辦法》第四條規(guī)定的事項。在確定密級工作中,發(fā)現(xiàn)“不明確事項”的機關、單位,無相應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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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保密法》和《實施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依法定密工作中使用的程序,一般有以下幾項:(1)按照《保密范圍》的規(guī)定,采用“對號入座”的辦法,對本機關、本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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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保密法》的有關規(guī)定,只有依照法定程序確定的密級,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國家法律的認可和保護;不依照法定程序確定的密級,就不具有法律效力,也不受國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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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法》及其《實施辦法》第二章規(guī)定的內容,是確定密級、變更密級、解除密級總的依據(jù)和程序;《保密范圍》是確定密級的直接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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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確定密級是實施《保密法》的一項重要工作,是各機關、單位必須履行的法律義務,也是做好保密工作的前提和基礎。只有認真確定密級,才能把屬于保密范圍的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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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確定密級,是指各級黨政機關、涉密單位對本機關、本單位所產(chǎn)生的國家秘密事項,依照有關的《保密范圍》確定密級的工作。也就是依據(jù)《保密范圍》規(guī)定,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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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保密法》第十條規(guī)定,關于國家秘密及其密級的具體范圍,除國防方面的由中央軍事委員會規(guī)定外,均由國家保密局分別會同中央有關機關規(guī)定。中央各機關規(guī)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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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范圍》是要求有關機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認真執(zhí)行的,因此應在一定范圍內予以公布。公布的目的不僅是將《保密范圍》轉發(fā)有關機關、單位,更重要的是組織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