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決定:
謝奎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免去市應急管理辦公室主任職務;
孟旭東同志任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局長,免去市民政局副局長職務;
楊克山同志任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市政府法制辦公室)副主任,原任職務因機構更名自行免去;
張愛萍同志任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市政府法制辦公室)副主任,免去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副縣級督查專員職務;
朱小敏同志任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調研員;
周功耀同志任市機關事務管理局調研員,原任職務因機構升格自行免去;
王彥青同志任市行政學院副院長(兼),免去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物價局)副主任(副局長)職務;
王烈勛同志任安康市第二中學校長,免去市教育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譚廣遠同志安康市第二中學校長職務,保留原職級待遇;
劉濟兵同志任市扶貧開發(fā)局副局長,免去市脫貧攻堅指揮部辦公室專職副主任職務;
唐明成同志任安康瀛湖生態(tài)旅游區(qū)管理委員會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譚學鋒同志任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副局長,免去市財政征收管理局副局長職務;
馬勁柏同志任市政務服務中心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毛良韶同志任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副縣級督查專員,試用期一年;
王濤同志任市發(fā)展研究中心(市電子政務辦公室、市政府網(wǎng)站)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胡亞斌同志任市扶貧開發(fā)局總經(jīng)濟師,試用期一年;
周小舟同志任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市推行河長責任制辦公室)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李群山同志任市信訪局副縣級督查專員,試用期一年;
張安邦同志任市公安局恒口分局政委,試用期一年;
劉健同志任市公安局恒口分局副調研員,免去市公安局恒口分局政委職務;
駱春雷同志任安康市第二中學副校長,試用期一年;
李世吉同志任市屬國有企業(yè)監(jiān)事會主席(副縣級),試用期一年;
楊少華同志任市屬國有企業(yè)監(jiān)事會主席(副縣級),試用期一年;
施金鐸同志任陜西化龍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qū)管理局副局長;
龍大學同志任陜西化龍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qū)管理局總工程師;
羅長壽同志任市質量技術檢驗檢測中心(市質量技術檢驗檢測研究院)主任。
安康市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