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聞網(wǎng)訊 (通訊員 譚苗) “要不是你們幫忙,我去哪要回這治病錢呀……”6月2日下午,在安康市石泉縣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在苦等一年多后,終于拿到了76000元的工傷救助款項后,石泉縣后柳鎮(zhèn)轄區(qū)47歲的陳某,再也抑制不住內心的激動之情,熱淚禁不住奪眶而出。
2016年初,陳某在未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在一家高速公路施工工地務工。在架設隧道拱架時發(fā)生意外,隧道頂部掉下的石塊將陳某腿部嚴重砸傷,致右腳踝粉碎性骨折。然而,令人寒心的是,施工單位在陳某仍在醫(yī)院接受治療時,便中止支付醫(yī)療費用。
原本家庭經(jīng)濟困難的陳某一家,生活陷入極度困境。無奈之下,向親戚朋友四處借錢治病醫(yī)治。出院后,陳某一家想到了尋求法律援助。面對陳某的苦疼遭遇,援助律師張守群煞費苦心,既要詳細查明陳某務工受傷時的用人單位,還要千方百計聯(lián)系進行傷殘鑒定等。
在工傷認定決定書生效后,經(jīng)安康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陳某的傷殘被評定為十級。隨后,張守群律師通過參閱多項法律條款,計算出陳某依法享有各項保險待遇91000元,除去此前用人單位去付的15000元后,最終,用人單位一次性付給陳某76000元的款項。至此,陳某及家人心頭的疙瘩終于解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