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統(tǒng)計局陜西調查總隊發(fā)布了《2016年陜西分市居民收入簡要分析》。
2016年全省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44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020元,增長7.6%。
2016年全省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396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07元,增長8.1%。
數據顯示,安康市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25962元,增幅為8.2%,增長幅度僅次于漢中、商洛,增幅高出全省平均水平0.6個百分點,但收入絕對值較全省平均水平相差2478元。
安康是2016年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全省中增長最快的地市,增幅達8.6%,增幅高出全省平均水平0.5個百分點,農民人均純收入達到8596元,收入絕對值較全省平均水平相差806元。
【拓展閱讀】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反映居民家庭全部現金收入能用于安排家庭日常生活的那部分收入。它是家庭總收入扣除交納的所得稅、個人交納的社會保障費以及調查戶的記賬補貼后的收入。
計算公式→可支配收入=(家庭總收入- 交納的所得稅- 個人交納的社會保障支出- 記帳補貼)/家庭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