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安康市委批準,安康市紀委對白河縣委常委、副縣長黃治俊,寧陜縣政府副縣長王安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黃治俊在擔任白河縣政府副縣長期間,違反工作紀律。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經中共安康市紀委常委會議審議,并報市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黃治俊同志黨內警告處分。
經查,王安在擔任寧陜縣人事局局長、縣政府副縣長期間,違反組織紀律。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經中共安康市紀委常委會議審議,并報市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王安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