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鋼襯聚氨酯耐磨復合管及智能裝備項目;
建設地點:江蘇省泰州市姜堰區(qū)經濟開發(fā)區(qū)開陽路88號;
建設單位:江蘇中裕能源裝備有限公司;
項目性質:新建;
占地面積:9126.36m2。
2、建設項目可能對環(huán)境造成的影響概述
(1)廢氣
本項目產生的廢氣污染物主要為打磨粉塵、切割粉塵、焊接煙塵、噴砂粉塵、加熱廢氣、脫模廢氣、成型廢氣、恒溫定性廢氣、調漆、噴漆、晾干廢氣、燃燒廢氣。打磨、焊接工序產生的廢氣經移動式除塵器處理后無組織排放,收集效率為90%,處理效率為90%,未被收集部分在車間內無組織排放;切割工序產生的廢氣部分經移動式除塵設備收集處置后無組織排放,部分通過自然沉降至切割除塵用水除塵,移動式除塵器收集效率為90%,處理效率為90%,未被收集部分在車間內無組織排放;噴砂工序產生的顆粒物經濾筒脈沖除塵器處理后通過1#25m高排氣筒排放,濾筒脈沖除塵器收集效率為90%,處理效率為95%,未被收集部分在車間內自然沉降后無組織排放;調漆、噴漆、晾干工序產生的漆霧、有機廢氣VOCs經負壓收集后,經干式過濾器+活性炭吸附/脫附+催化燃燒裝置處置后通過2#25m高排氣筒排放,漆霧和VOCs收集效率95%,剩余5%無組織排放至大氣環(huán)境,干式過濾器去除效率為90%,活性炭吸附/脫附+催化燃燒去除效率為95%;加熱、成型、恒溫定型、脫模工序產生的VOCs經集氣罩收集后通過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置后通過3#25m高排氣筒排放,VOCs收集效率90%,剩余10%無組織排放至大氣環(huán)境,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去除效率為90%;切割工序液化氣燃燒廢氣無組織排放。
(2)廢水
本項目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噴槍清洗廢水、蒸汽冷凝水。噴槍清洗后的廢水回用于調漆過程,不外排;蒸汽冷凝水經過清下水管網直接排放;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通過中裕軟管污水處理站處理后達《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三級標準及《污水排入城鎮(zhèn)下水道水質標準》(GB/T 31962-2015)表1中B級標準后,接管至姜堰城區(qū)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處理達到《城鎮(zhèn)污水處理廠污水排放標準》(GB18918-2002)表1中的一級A標準后尾水排入四支河,經黃村河最終匯入新通揚運河,對受納水體影響較小。
(3)固體廢物
本項目產生的固廢主要為生活垃圾、邊角料、不合格品、廢鐵屑、廢焊渣、廢包裝材料、廢收集塵、沉降塵、廢砂料、廢研磨片、漆渣、廢包裝桶、廢機油、廢過濾棉、廢活性炭、廢催化劑、廢乳化液、廢機油桶。生活垃圾由環(huán)衛(wèi)部門清運;邊角料、不合格品、廢鐵屑、廢焊渣、廢包裝材料、廢收集塵、沉降塵、廢砂料、廢研磨片收集后外售綜合利用;漆渣、廢包裝桶、廢機油、廢過濾棉、廢活性炭、廢催化劑、廢乳化液、廢機油桶委托資質單位處置。因此,本項目所產生的固廢均得到合理處置,固廢零排放,對周圍環(huán)境影響較小。
(4)噪聲
本項目的主要噪聲源是自動化管法蘭生產線、攪拌機、起重設備、切割機等設備的運行噪聲,噪聲值在80-90dB之間。項目生產設備產生的噪聲經墻體隔聲和距離衰減后,廠界晝夜噪聲滿足《工業(yè)企業(yè)廠界環(huán)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要求。因此,項目對周圍聲環(huán)境影響較小。
3、環(huán)評結論
綜上所述,項目符合發(fā)展需要,其建設內容、土地利用及選址符合相關的要求,項目總體布局合理,只要項目營運過程中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有關環(huán)保法律、法規(guī),并落實報告表中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態(tài)保護措施后可滿足環(huán)境保護的要求,各項污染物均能實現達標排放,對環(huán)境的影響有限。從環(huán)境保護的角度出發(fā),本評價認為,本項目的實施建設是可行的。上述評價結論是在建設單位確定建設內容和規(guī)模的基礎上得出的。
4、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名稱:江蘇中裕能源裝備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江蘇省泰州市姜堰區(qū)經濟開發(fā)區(qū)開陽路88號
環(huán)評單位名稱:南京名環(huán)智遠環(huán)境科技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江蘇省南京市雨花臺區(qū)文竹路8號凱潤大廈2號樓3樓
聯系人:朱智強
聯系電話:025-83357365
郵箱:13988188@qq.com
5、公眾意見調查形式和期限
調查范圍內的公眾可以電話、傳真、電子郵件,以及來訪等各種方式向建設單位或評價單位提出本項目或環(huán)境影響報告表內容有關的環(huán)境保護的意見和建議。本項目全本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即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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